各學院、部門,各位教職工:
根據學校教師公寓管理辦法,現對教師公寓租住申請通知如下:
一、房源
倉前校區1號教師公寓、祥符橋教師公寓和麗澤苑教師公寓等。
二、申請對象及條件
(一)申請對象:在崗教職工。
(二)申請特定房源具體條件。
1.倉前1號教師公寓
(1)個人和家庭在本市無住房的(含商品房、經濟適用房、公租房等)或已購買商品房但仍未實際交付使用的;
(2)一室一廳一衛: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及教學科研人員;
(3)一室一衛:在編在崗教師、人事代理教師、教學科研人員、在站博士后。
2.祥符橋雅博青藍灣教師公寓
(1)學校在職事業編制已婚教職工;
(2)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學歷的已婚校聘編外人員。
3.下沙麗澤苑教師公寓
(1)三室一廳、兩室一廳: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且已婚的教師及教學科研人員;
(2)一室:學校在職事業編制教職工、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學歷的校聘編外人員。
以上房源,申請人可以跨低檔申請,不可跨高檔申請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看房時間(9月15日—16日)。自行前往有意向房源看房。
2.提出申請(9月17日—25日)。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,填寫《杭州師范大學教師公寓租住申請表》(附件1)。提供杭州住房情況證明(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,可通過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://www.zjzwfw.gov.cn/,選擇“杭州”,首頁“熱點服務”欄中點擊“個人住房信息查詢”進行查詢及信息打印。申請人所在單位收集申請表后匯總形成匯總表(附件2),申請表及匯總表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(簽字、蓋章),統一交倉前校區行政樓423室公管處房產科,同時將匯總表電子稿發至郵箱:317052770@qq.com
3.核查材料并排序(10月15日前)。進行人員認定和資格審查。
4.公示信息(10月20日前)。根據房源和優先順序,擬定入圍名單,報經教師公寓管理工作小組討論確定,并進行公示。
5.預約選房(視疫情情況到時通知)。通過資格公示的申請人將收到短信通知,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選房,選房結果將在校內門戶網站公布。
6.簽訂合同(視疫情情況到時通知)。申請人接到選房結果確認通知后在規定時間,攜帶身份證等到公管處簽訂《杭州師范大學教師公寓租賃合同》,并到物業部門辦理入住手續。 具體入住時間另行通知。
相關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。
四、選房排序計分規則
見附件3。
五、其他事項
1.凡在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,特別是對于隱瞞家庭在杭產權住房的申請者,一經查實,將取消申請資格。
2.租金、押金及水電費等標準按當年教師公寓收費標準執行,合同期限一年。按規定一年一租,租金按當年公布的標準進行調整。
3.申請人選定房號后不再進行家具及房間的調整。如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前來簽署協議的,所選房號作廢,取消申請資格,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。
請各單位認真做好此項工作,如有問題,請及時與公管處聯系。
聯系人:楊帆,徐仁泉,王文濤;
聯系電話:28865083(內線5083),28866183(內線6183)。
公共事務管理處
2020年9月11日
地址:杭州市余杭區余杭塘路2318號勤園19號樓
郵編:310036 聯系電話:0571-288652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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